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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 书 自笔
第五 诚心乐施田字
立诚心乐施田字人,海丰庄 郑焕文, 本年明买有叶达金竹架下河底洋田壹处,田价银陆拾圆。其田界址,田分钱粮,悉载在老契内分明。兹因麟洛庄郑 (第 82 页)
国圣王庙,缺少香油之资,所以诚心欢喜,愿将此田乐施于郑国圣王庙,永远为香油之资业。恐口无凭,立诚心乐施田字壹纸,明买契壹纸,丈单壹纸,上年老契壹纸,共肆纸,付执为照。
即日批明:此田系 郑焕文 乐施于麟洛庄郑国圣王庙,永远为香油之资业,后人不得典卖,众人不得典买。即日将此田交于郑国圣王庙经理人 (第 82 页)
林天送掌管,收租纳课,为永远香油之业。立批。
光绪二十七年六月 日 立诚心乐施田字人 郑焕文
第六 送山埔地字
立送山埔地字人黄斯统、黄斯金、黄斯银,同侄黄发良、黄发秀等,承父黄 (第 82 页)
第五 诚心乐施田字
立诚心乐施田字人,海丰庄 郑焕文, 本年明买有叶达金竹架下河底洋田壹处,田价银陆拾圆。其田界址,田分钱粮,悉载在老契内分明。兹因麟洛庄郑 (第 82 页)
国圣王庙,缺少香油之资,所以诚心欢喜,愿将此田乐施于郑国圣王庙,永远为香油之资业。恐口无凭,立诚心乐施田字壹纸,明买契壹纸,丈单壹纸,上年老契壹纸,共肆纸,付执为照。
即日批明:此田系 郑焕文 乐施于麟洛庄郑国圣王庙,永远为香油之资业,后人不得典卖,众人不得典买。即日将此田交于郑国圣王庙经理人 (第 82 页)
林天送掌管,收租纳课,为永远香油之业。立批。
光绪二十七年六月 日 立诚心乐施田字人 郑焕文
第六 送山埔地字
立送山埔地字人黄斯统、黄斯金、黄斯银,同侄黄发良、黄发秀等,承父黄 (第 82 页)
行年巳及笄,针线不自谋;好诵「鲁论语」,字义时讲求.十九嫁王生,笔墨喜相投.本期赋偕老,何意咏舟.结发甫年半,伤心逾百秋.不拒邻妇劝,但欲重姱修.对镜理残妆,尺丝寻旧俦;红袖拂夫柩,辞亲一拜休.有此节烈操,胡勿得天庥!假以梁鸿案,相与唱河洲;锡以欧阳荻,岂忍绝箕裘.天欲名一妇,运不际其优.双魄遂双栖,节成万古留.(增生 郑焕文)
才见凤飞复失鸾,漫歌薤露为伤残.月明秋水霜天肃,风凛空山木叶乾.千古香魂高蜀魄,一缣英烈胜 (第 275 页)